初中语文文言文脱脱《包拯》原文与译文
在中国古代历史中,包拯以其刚正不阿、清廉公正的形象深受人们敬仰。作为北宋时期的一位名臣,他的事迹被后人广为传颂。今天,我们来学习一篇关于包拯的经典文言文,感受这位清官的风骨与智慧。
原文:
包拯字希仁,庐州合肥人也。天圣五年进士及第,累迁监察御史。尝上疏言:“国家法令不可轻废,若因一时之私废之,则天下将无所适从。”其言恳切,仁宗嘉纳之。后任开封府尹,执法如山,不避权贵,民间呼为“包青天”。
一日,有民诉其田地被邻家侵占,久讼不决。包拯亲往勘验,见两户田界分明,但邻家恃强占田,包拯怒曰:“法者,国之纲纪,岂容奸佞横行!”遂判归原主,并杖责侵占者。自此,京师称其明断。
译文:
包拯,字希仁,是庐州合肥人。他在天圣五年考中进士,后来多次升任监察御史。他曾上奏折说:“国家的法令不能轻易废弃,如果因为个人私利而废弃它,那么天下就会陷入混乱。”他的言论真诚恳切,宋仁宗非常赞赏并采纳了他的建议。后来他担任开封府尹,执法严格,不畏权势,百姓称他为“包青天”。
有一天,有一位百姓控告自己的田地被邻居侵占,官司长期没有解决。包拯亲自前往勘查,发现两家田地界限分明,但邻居仗着势力侵占田地,包拯愤怒地说:“法律是国家的准则,怎能容许奸邪之人胡作非为!”于是判决田地归还原主,并对侵占者施以杖刑。从此以后,京城的人都称赞他判决英明果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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