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驾驶员安全责任书】为切实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增强驾驶员的安全意识和责任意识,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单位内部管理规定,特制定本《2018年驾驶员安全责任书》。本责任书适用于所有在单位登记备案并从事车辆驾驶工作的人员。
一、责任主体
驾驶员是交通安全的第一责任人,必须严格遵守国家交通法规和单位的有关管理制度,自觉接受管理部门的监督与检查。驾驶员应定期参加安全教育培训,不断提升自身安全驾驶技能和应急处理能力。
二、安全驾驶要求
1. 驾驶员必须持有合法有效的驾驶证,并按规定进行年审,确保具备驾驶资格。
2. 严禁酒后驾驶、疲劳驾驶、超速行驶、闯红灯等违法行为。
3. 行车前应认真检查车辆状况,确保刹车、灯光、轮胎、转向系统等关键部件正常运作。
4. 严禁私自将车辆交给他人驾驶,未经批准不得擅自更改行车路线或用途。
5. 在恶劣天气条件下(如暴雨、大雾、冰雪等),应采取相应防护措施,必要时暂停出行。
三、责任追究
对于违反本责任书规定的行为,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通报批评、扣发奖金、取消驾驶资格等处理;造成交通事故或重大损失的,依法依规追究其法律责任。
四、其他事项
本责任书自签订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至2018年12月31日。驾驶员应妥善保管本责任书,如有变动或离职,应及时办理相关手续。
通过签订本责任书,旨在强化驾驶员的安全意识,营造良好的行车环境,共同维护道路安全与社会和谐。
签订人:_________
日期:2018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