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设施三同时管理制度】在企业生产经营过程中,安全生产始终是首要任务。为确保新建、改建、扩建项目从源头上杜绝安全隐患,保障员工生命安全和企业财产安全,特制定本《安全设施“三同时”管理制度》。该制度旨在规范企业在建设项目中对安全设施的同步规划、同步设计、同步实施与投产使用,切实提升企业的本质安全水平。
一、制度目的
本制度的制定是为了贯彻落实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明确企业在项目建设过程中对安全设施的管理责任,确保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在建设过程中实现“三同时”,即: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通过建立健全的安全设施管理体系,有效预防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推动企业可持续发展。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包括但不限于厂房建设、设备安装、工艺改造等涉及安全生产的各类项目。凡涉及安全设施的项目,均须按照本制度执行。
三、职责分工
1. 安全部门:负责对项目安全设施的设计、施工、验收全过程进行监督和管理,组织相关安全评估工作,并对不符合要求的项目提出整改意见。
2. 工程管理部门:负责将安全设施纳入项目整体计划,确保其与主体工程同步推进,协调各相关部门配合完成“三同时”工作。
3. 项目负责人:作为项目安全管理的第一责任人,需严格按照本制度要求落实各项安全措施,确保安全设施的建设和使用符合国家标准和行业规范。
四、实施流程
1. 前期阶段:在项目立项时,应同步开展安全预评价工作,明确项目存在的危险源及可能产生的风险,提出相应的安全对策和措施。
2. 设计阶段:在项目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过程中,必须包含安全设施设计方案,确保其与主体工程设计同步进行,并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规范。
3. 施工阶段: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应严格按照批准的安全设施设计方案进行施工,不得擅自更改或简化安全设施内容。安全部门应定期进行现场检查,确保施工质量与安全要求相符。
4. 竣工验收阶段:项目建成后,必须由具备资质的第三方机构对安全设施进行验收,确认其符合国家规定的安全标准后方可投入使用。
五、监督检查
公司应建立“三同时”工作的监督检查机制,定期组织专项检查,对未按制度执行的项目及时纠正,并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对于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项目,应立即停工整改,直至符合安全要求。
六、附则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由公司安全管理部门负责解释和修订。各相关部门应认真学习并严格执行,确保“三同时”制度落地见效,为企业安全生产提供坚实保障。
通过以上制度的实施,公司将有效提升安全管理水平,增强风险防控能力,为企业的稳定运行和长远发展奠定坚实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