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鱼我所欲也》是战国时期思想家孟子的一篇著名议论文,出自《孟子·告子上》。文章通过“舍鱼而取熊掌”的比喻,引出“舍生而取义”的观点,强调在生命与道义之间,应当选择后者。全文言简意赅,逻辑严密,是儒家思想中关于道德抉择的重要篇章。
原文:
鱼,我所欲也;熊掌,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鱼而取熊掌者也。生,亦我所欲也;义,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生而取义者也。
生亦我所欲,所欲有甚于生者,故不为苟得也;死亦我所恶,所恶有甚于死者,故患有所不辟也。
如使人之所欲莫甚于生,则凡可以得生者,何不用也?使人之所恶莫甚于死者,则凡可以避患者,何不为也?
由是则生而有不用也,由是则可以避患而有不为也。是故所欲有甚于生者,所恶有甚于死者。非独贤者有是心也,人皆有之,贤者能勿丧耳。
一箪食,一豆羹,得之则生,弗得则死。呼尔而与之,行道之人弗受;蹴尔而与之,乞人不屑也。万钟则不辩礼义而受之,万钟于我何加焉!为宫室之美、妻妾之奉、所识穷乏者得我与?乡为身死而不受,今为宫室之美为之;乡为身死而不受,今为妻妾之奉为之;乡为身死而不受,今为所识穷乏者得我而为之。是亦不可以已乎?此之谓失其本心。
译文:
鱼是我想要的,熊掌也是我想要的。如果两者不能同时得到,那么我就舍弃鱼而选择熊掌。生命是我想要的,道义也是我想要的。如果两者不能同时得到,那么我就舍弃生命而选择道义。
生命固然我想要,但还有比生命更值得追求的东西,所以我不愿意为了生存而苟且偷生;死亡固然我厌恶,但还有比死亡更令人厌恶的事情,所以即使面临灾祸,我也不会逃避。
假如人们最想要的没有超过生命的东西,那么凡是能够保全性命的方法,有什么不能用呢?假如人们最害怕的没有超过死亡的事情,那么凡是能够避免灾祸的方式,有什么不能做的呢?
然而,正因为如此,人们有时会为了活命而不择手段,有时却为了躲避灾祸而不去做某些事。由此可见,有些人所追求的,比生命更珍贵;有些人所厌恶的,比死亡更可怕。这不仅仅是贤人才有的想法,普通人也有这种心理,只是贤人能够不丧失它罢了。
一碗饭,一碗汤,得到了就能活下去,得不到就会饿死。如果有人吆喝着给你,路上的行人也不会接受;如果有人用脚踢着给你,连乞丐也不屑一顾。可是,如果给的是丰厚的俸禄,却不分辨是否合乎礼义就接受了,那这些丰厚的俸禄对我又有什么好处呢?是为了住宅的华丽、妻妾的侍奉,还是为了认识的穷人感激我呢?从前宁可饿死也不接受施舍,现在却为了住宅的华丽而接受;从前宁可饿死也不接受施舍,现在却为了妻妾的侍奉而接受;从前宁可饿死也不接受施舍,现在却为了帮助那些贫困的人而接受。这种行为难道不应该停止吗?这就叫做失去了原本的良心。
总结:
《鱼我所欲也》以生动的比喻和深刻的哲理,探讨了人生中“生”与“义”的关系,强调了道德操守的重要性。孟子认为,真正的仁人志士应超越对生命的执着,坚守内心的正义与良知。这篇文章不仅具有极高的文学价值,更对后世的道德教育产生了深远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