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保障广大消费者的饮食安全,提升餐饮服务行业的整体水平,河北省特制定本餐饮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本制度旨在规范餐饮服务提供者的行为,确保食品从采购到制作再到销售的全过程符合食品安全标准。
一、食品采购管理
餐饮服务单位必须建立严格的食品原料采购记录制度,详细记录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日期或批号、保质期、进货日期以及供货商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等内容。同时,应选择合法合规的供应商,确保所购食品来源可靠,质量合格。
二、食品储存管理
食品储存应当分类分架进行,避免交叉污染。冷藏冷冻食品要按照温度要求存放,定期检查库存食品的质量状况,及时清理过期或变质食品。此外,库房内应保持清洁干燥,防止霉菌滋生。
三、加工过程控制
在食品加工过程中,工作人员需穿戴整洁的工作服帽,并保持个人卫生良好。生熟食品分开处理,使用专用工具和容器。烹饪时确保食物彻底加热至安全温度,尤其是肉类、禽蛋等高风险食品。
四、环境卫生维护
餐饮场所内外环境应当干净整洁,无积尘、无积水、无垃圾堆积。定期对设施设备进行清洗消毒,包括餐具、炊具等直接接触食品的物品。同时加强通风换气,减少有害气体积聚。
五、从业人员健康管理
所有从事餐饮服务工作的人员都必须持有有效的健康证明,并接受岗前培训。一旦发现患有影响食品安全疾病的员工,应立即调离岗位直至康复。
六、投诉与应急处置
设立专门的服务热线接收顾客反馈意见,对于提出的食品安全问题迅速响应并妥善解决。面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及时启动应急预案,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态扩大。
七、监督检查机制
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将不定期开展专项检查活动,监督餐饮企业落实上述各项规定情况。对于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行为将依法予以查处,情节严重者吊销营业执照。
通过以上措施,河北省希望能够在全省范围内营造一个更加安全放心的餐饮消费环境,让每一位消费者都能享受到美味又健康的餐食体验。同时也鼓励社会各界积极参与进来,共同促进整个行业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