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
宋人有得玉者,献诸司城子罕,子罕弗受。献玉者曰:“以示玉人,玉人以为宝也,故敢献之。”子罕曰:“我以不贪为宝,尔以玉为宝,若与我者,皆丧宝也。不若人有其宝。”
译文:
宋国有个人得到了一块美玉,将其献给司城子罕。子罕没有接受。献玉的人说:“我拿它给琢玉的工匠看,工匠认为它是珍宝,所以我才敢献给您。”子罕回答道:“我把不贪财物当作我的珍宝,而你把玉当作你的珍宝。如果将玉给我,我们双方都会失去各自的珍宝。不如各自保留自己的珍宝更为妥当。”
这篇短小精悍的故事体现了古人对于品德与价值的独特见解。在物质与道德之间,子罕选择了坚守内心的纯净与高尚的品格,展现了他超然于世俗利益的精神境界。这种取舍之道至今仍具有深刻的现实意义,提醒我们在面对诱惑时,要守住本心,珍惜真正的精神财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