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巴韦林注射液说明书】一、药品名称
通用名称:利巴韦林注射液
英文名称:Ribavirin Injection
二、成分
本品主要成分为利巴韦林(Ribavirin),辅料包括注射用水、磷酸氢二钠、磷酸二氢钠等。
三、性状
本品为无色至微黄色的澄明液体,无异物,无沉淀。
四、适应症
本品适用于呼吸道合胞病毒(RSV)引起的严重下呼吸道感染,尤其适用于免疫功能低下的儿童患者。此外,也可用于某些病毒感染的辅助治疗,如流感、副流感及部分疱疹病毒感染等。
五、用法用量
1. 本品应由专业医护人员在医疗机构内进行静脉滴注。
2. 剂量根据患者的体重、年龄及病情严重程度而定,一般推荐剂量为每日每公斤体重10~15mg,分2次静脉滴注,每次间隔6~8小时。
3. 疗程一般为3~7天,具体需根据临床效果和医生建议调整。
六、不良反应
本品可能引起以下不良反应:
- 常见:恶心、呕吐、乏力、头痛、食欲减退。
- 少见:贫血、白细胞减少、肝功能异常、皮疹等。
- 极少数情况下可能出现严重的过敏反应或呼吸困难,应立即停药并采取相应措施。
七、禁忌症
1. 对本品或其中任何成分过敏者禁用。
2. 严重贫血患者、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
3. 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需在医生指导下使用。
八、注意事项
1. 使用前应仔细检查药液是否澄清,如有浑浊、变色或有颗粒物不得使用。
2. 本品应避免与血液制品或其他药物混合使用,以免发生配伍禁忌。
3. 长期使用时需定期监测血常规、肝肾功能及电解质水平。
4. 治疗期间应避免饮酒,以免加重肝脏负担。
九、药物相互作用
目前尚未发现本品与其他药物之间有明显的相互作用,但与其他抗病毒药物联用时,需谨慎评估疗效与安全性。
十、贮藏
本品应遮光、密闭保存于阴凉干燥处,避免阳光直射。未开封时有效期为24个月,开封后应尽快使用,且不宜超过24小时。
十一、包装
本品采用玻璃瓶装,每瓶含利巴韦林100mg/2ml或200mg/4ml,具体规格以实际包装为准。
十二、生产企业
生产厂家:XXX制药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XXXXXX
生产日期:见包装
有效期:见包装
十三、其他说明
本说明书仅供参考,具体用药请遵医嘱。如有任何疑问,请咨询专业医师或药师。
温馨提示:合理用药是保障健康的重要前提,切勿自行使用或更改剂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