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休假规章制度】为规范公司员工的休假行为,保障员工的合法权益,同时确保企业正常运营秩序,结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员工休假管理规范》。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一、假期种类
1. 法定节假日
员工享有国家规定的法定节假日,如元旦、春节、清明节、劳动节、端午节、中秋节和国庆节等。具体放假安排以公司年度通知为准。
2. 年假
员工在公司连续工作满一年后,可享受带薪年假。年假天数根据员工工龄确定,具体如下:
- 工龄1-10年:5天
- 工龄10-20年:10天
- 工龄20年以上:15天
年假可在当年内使用,未休完部分按相关规定处理。
3. 婚假
员工结婚可申请婚假,假期为3天,需提供结婚证明。若符合晚婚条件,可额外享受相应奖励假期。
4. 产假/陪产假
女员工生育可享受产假98天(含法定节假日),男员工可享受陪产假15天。具体以国家政策及公司规定为准。
5. 丧假
员工直系亲属去世,可申请丧假3天,特殊情况可根据实际情况酌情处理。
6. 事假与病假
员工因个人事务或健康原因需要请假,应提前向直属领导申请,并填写请假单。事假一般不计发工资,病假需提供医院证明。
二、请假流程
1. 员工需提前填写《请假申请表》,并经部门负责人审批。
2. 请假时间超过3天的,需报人力资源部备案。
3. 紧急情况无法提前请假的,应在当天及时电话报备,并补办手续。
三、休假管理要求
1. 员工应合理安排休假时间,避免影响正常工作进度。
2. 未经批准擅自离岗或超期休假者,按旷工处理。
3. 员工在休假期间应保持通讯畅通,以便公司有紧急事务时能及时联系。
四、附则
1. 本制度由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和修订。
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原有相关规定与本制度不一致的,以本制度为准。
通过本制度的实施,旨在构建更加人性化、规范化的员工管理体系,促进员工与企业的共同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