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股份激励方案细则】为激发员工积极性,增强企业凝聚力和核心竞争力,公司特制定本《公司股份激励方案细则》,旨在通过股权激励的方式,使员工与公司实现利益共享、风险共担,共同推动企业持续稳定发展。
一、激励对象
本方案适用于公司正式聘用的中高层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及对公司发展有突出贡献的员工。具体人选由人力资源部根据岗位职责、工作表现及未来发展潜力综合评定,并报公司管理层审批后执行。
二、激励方式
本次股份激励采取“限制性股票”与“期权授予”相结合的方式。其中:
- 限制性股票:员工以较低价格获得公司股份,但需满足一定的服务期限及业绩考核条件后方可解锁。
- 期权授予:公司授予员工在未来特定时间内以约定价格购买公司股份的权利,员工可根据市场情况选择是否行权。
三、授予条件与时间安排
1. 员工需在公司连续任职满1年,且年度绩效考核结果达到“良好”及以上。
2. 激励方案实施时间为每年度初,具体授予时间由董事会根据公司经营状况及战略规划确定。
3. 股份授予数量将根据员工职位层级、贡献程度及公司整体激励预算进行合理分配。
四、行权与解锁机制
1. 限制性股票自授予日起,分三年逐步解锁,每年解锁比例为30%、30%、40%,并需满足当年业绩目标。
2. 期权自授予日起,有效期为5年,员工可在有效期内选择行权。行权时需符合公司设定的业绩指标及个人表现要求。
五、权益归属与退出机制
1. 员工在激励期间若因个人原因离职,未解锁的股份或未行权的期权将按相关规定予以取消或回购。
2. 员工在职期间因公司裁员、职务调整等原因离职,其已解锁的股份可保留,未解锁部分视情况处理。
3. 员工退休或因病丧失劳动能力,经公司认定后,可享有相应的权益保留或补偿。
六、信息披露与保密义务
1. 公司将定期向激励对象披露相关财务数据及业绩完成情况,确保信息透明。
2. 激励对象须对所获知的公司内部信息严格保密,不得泄露或用于其他用途。
七、附则
1. 本方案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
2. 本方案自发布之日起生效,原有相关激励政策与本细则不一致的,以本细则为准。
通过本股份激励方案的实施,公司将进一步完善人才激励机制,提升员工归属感与责任感,助力企业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稳步前行,实现可持续发展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