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案材料范文】在日常生活中,当个人或单位遭遇财产损失、人身伤害或其他违法行为时,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是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重要手段。报案材料作为案件受理的基础依据,其内容的完整性、准确性与规范性直接影响到公安机关对案件的初步判断和后续处理。
以下是一份关于“报案材料”的参考范文,旨在为相关人员提供撰写报案材料的基本思路和结构框架,帮助其更清晰、有条理地表达事实经过。
报案材料
报案人:张三
性别:男
年龄:35岁
身份证号:110101198801011234
联系电话:13812345678
住址:北京市朝阳区某街道某号
被报案人:李四
性别:男
年龄:32岁
身份证号:110101199002021234
联系电话:13987654321
住址:北京市海淀区某小区
案发时间:2025年4月5日 14:30左右
案发地点:北京市朝阳区某商业街某店铺门口
案件类型:财产损失(涉嫌盗窃)
一、案件基本情况
2025年4月5日下午14点30分左右,本人在北京市朝阳区某商业街的一家店铺内进行购物。当时店内只有我一人,店员正在其他区域整理货物。约15分钟后,我离开店铺准备结账时,发现随身携带的黑色皮质钱包不见了,内含现金人民币2000元、银行卡3张及本人身份证一张。
经查看监控录像,发现一名男子(即李四)在我不注意时,趁我挑选商品之际,将我的钱包从桌上拿走并迅速离开现场。该男子身高约1.75米,身穿黑色夹克,佩戴眼镜,左耳有耳钉。
二、报案理由
根据上述情况,我认为李四的行为已涉嫌盗窃,严重侵犯了我的财产权益。由于涉案金额较大,且有明确的嫌疑人和现场监控作为证据,故特此向公安机关报案,请求依法调查处理。
三、相关证据
1. 店内监控录像(已保存至2025年4月10日)
2. 当事人陈述笔录(由本人亲笔书写)
3. 银行卡及身份证复印件
4. 被盗物品清单
四、请求事项
1. 请求公安机关对李四进行立案侦查;
2. 追回被盗财物;
3. 对涉案人员依法处理;
4. 提供案件进展情况反馈。
五、附注说明
本材料所述内容真实无误,如有虚假,愿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报案人签字:张三
日期:2025年4月6日
备注:
- 此报案材料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建议在报案前尽量收集相关证据;
- 如有目击证人,可附上证人联系方式及证言;
- 建议尽快前往派出所提交书面材料,并配合警方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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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为一份完整的报案材料范文,适用于个人或单位在遭遇财产损失、人身侵害等情况下向公安机关报案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