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迅的《药》原文】《药》是现代著名文学家鲁迅于1918年发表的一篇短篇小说,收录在他的第一本白话小说集《呐喊》中。这篇小说以清末民初的社会背景为依托,通过一个普通家庭的悲剧,揭示了当时社会的愚昧、麻木与民众对革命的不理解。
故事发生在清朝末年,绍兴城内,主人公华老栓是一个普通的茶馆老板。他的儿子小栓得了肺病,听信民间偏方,买来一种“人血馒头”作为治病良药。原来,这种“药”是用处决犯人的血泡在馒头里,据说能治百病。华老栓为了救儿子,不惜花重金购买,最终却未能挽救孩子的生命。
与此同时,另一位主角夏瑜,是一个革命志士,因参与反清活动被捕并被处决。他的牺牲并未引起民众的关注,反而被当作一种“热闹”来看待。华老栓在无意间得知了夏瑜的死讯,并将他的人血馒头带回家中,以为这是救命之药。
小说的结尾令人震撼:小栓在吃了“人血馒头”后仍然死去,而夏瑜的牺牲也未被世人理解。作者通过这一情节,深刻批判了旧社会的愚昧与冷漠,同时也表达了对革命者悲壮命运的同情。
《药》不仅是一部现实主义作品,更是一篇充满象征意味的小说。其中,“人血馒头”象征着迷信与无知,而“药”的无效则暗示了旧社会无法救治的深层问题。鲁迅借此揭露了国民劣根性,呼吁人们觉醒,追求真正的思想解放和民族进步。
这篇文章虽然写于上世纪初,但其主题至今仍具有强烈的现实意义。它提醒我们,面对落后与愚昧,不能只靠表面的“治疗”,而应从根本上进行反思与改变。鲁迅的文字犀利而深刻,至今仍值得我们细细品味与思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