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收藏家协会章程】为规范中国收藏家协会的组织与运作,维护会员权益,推动我国民间收藏事业的健康发展,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协会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一、协会名称
本协会全称为“中国收藏家协会”,英文名称为“China Collectors Association”。
二、性质与宗旨
中国收藏家协会是由全国各类收藏爱好者、研究者及有关单位自愿组成的非营利性社会团体。协会以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促进收藏文化发展、加强会员交流与合作为宗旨,致力于推动收藏事业的规范化、专业化和国际化。
三、业务范围
1. 组织开展各类收藏知识讲座、展览、研讨等活动;
2. 举办收藏品鉴定、评估、交易等专业服务;
3. 推动国内外收藏文化交流与合作;
4. 提供收藏法律咨询、维权支持等服务;
5. 编辑出版收藏类刊物及资料;
6. 协助政府相关部门开展文化遗产保护工作。
四、会员制度
1. 会员分为个人会员和单位会员;
2. 申请加入需填写入会申请表,并经协会审核批准;
3. 会员享有参与协会活动、选举权、被选举权等权利;
4. 会员应遵守协会章程,履行相应义务。
五、组织机构
协会设立理事会、常务理事会、秘书处等组织机构,由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理事会负责协会重大事项决策,常务理事会负责日常事务管理,秘书处负责具体执行工作。
六、章程修改与解释
本章程的修改须经会员代表大会三分之二以上多数通过。章程的解释权归协会理事会所有。
七、附则
本章程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原有章程同时废止。
结语:
中国收藏家协会作为连接收藏爱好者的桥梁,始终坚持服务会员、服务社会的原则,不断拓展收藏文化的内涵与外延,助力中华传统文化的传承与发展。欢迎更多热爱收藏的人士加入我们,共同推动这一充满魅力的事业迈向更高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