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案件代理词】尊敬的审判长、审判员:
本人作为本案被告方的代理人,现根据事实与法律,就本次交通事故一案发表如下代理意见,恳请法庭予以充分考虑。
首先,从事故发生的经过来看,原告所陈述的事实存在一定的不准确之处。根据现场监控视频及交警部门出具的《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事故发生时,原告驾驶车辆在通过路口时未按照交通信号灯指示通行,且车速较快,是导致此次事故的主要原因。因此,原告在此次事故中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其次,关于原告主张的各项赔偿请求,我方认为部分项目存在夸大或不合理之处。例如,原告提出的误工费计算标准过高,其提供的工资证明未能充分说明其实际收入情况,且未提供完税证明等佐证材料;护理费方面,原告并未提供医疗机构出具的明确护理建议,仅凭亲属的口头陈述难以认定其合理性;至于精神损害抚慰金,因本次事故未造成原告严重伤残或重大精神创伤,故该项请求缺乏法律依据。
此外,被告在事故发生后积极配合调查,并主动垫付了部分医疗费用,表现出良好的态度。同时,被告车辆已投保交强险及商业第三者责任险,相关损失应由保险公司依法承担,不应全部由被告个人承担。
综上所述,原告在本次事故中存在明显过错,其主张的部分赔偿项目缺乏事实和法律依据。恳请法庭在查明事实的基础上,依法公正裁决,合理划分责任,维护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此致
敬礼!
代理人:XXX
日期:2025年4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