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务集团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为切实加强水务集团安全生产管理,保障企业生产安全和员工生命健康,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行业标准,结合集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水务集团安全生产费用提取与使用管理规范》。该规范旨在明确安全生产费用的提取标准、使用范围、审批流程及监督管理机制,确保资金专款专用,提高安全投入效率。
一、适用范围
本规范适用于水务集团及其下属各子公司、分公司、项目部等所有涉及生产运营的单位。凡涉及供水、排水、污水处理、管网维护等相关业务的部门,均应按照本办法执行安全生产费用的提取与使用管理。
二、安全生产费用的提取标准
1. 安全生产费用按年度实际营业收入的一定比例提取,具体比例由集团财务部会同安全管理部门共同核定,原则上不低于1%。
2. 对于高风险作业环节或特殊项目,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提高提取比例,并报集团安委会备案。
3. 提取的资金纳入企业成本费用,在税前扣除,确保资金来源合法合规。
三、安全生产费用的使用范围
安全生产费用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1. 安全生产设施设备的购置、改造和维护;
2. 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及宣传费用;
3. 劳动防护用品的配备与更新;
4. 应急救援物资储备及演练支出;
5. 安全生产检查、评估及隐患排查治理费用;
6. 其他与安全生产直接相关的支出。
四、安全生产费用的使用审批流程
1. 各单位需在每年初编制安全生产费用预算计划,经本单位负责人审核后,上报集团财务部和安全管理部门备案。
2. 使用安全生产费用时,须填写《安全生产费用使用申请表》,详细说明用途、金额及预期效果,经单位负责人签字确认后,提交至集团财务部审批。
3. 财务部对申请进行审核,确保符合使用范围和预算安排,审批通过后方可执行。
4. 重大项目的费用使用需经集团安委会集体审议,确保资金使用的科学性与合理性。
五、监督管理与责任追究
1. 集团设立安全生产费用专项审计小组,定期对各下属单位的费用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2. 对挪用、挤占、虚报安全生产费用的行为,一经查实,将依据公司相关规定严肃处理,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3. 各单位应建立安全生产费用使用台账,做到账目清晰、手续完备,接受上级主管部门和内部审计的监督。
六、附则
1.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由集团安全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2. 各单位可根据本办法,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制定实施细则并报集团备案。
3. 如遇国家政策调整或集团战略变化,本办法将适时修订。
通过严格执行本管理办法,水务集团将进一步夯实安全管理基础,提升本质安全水平,为企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