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学校财务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保障教育事业的健康发展,根据国家有关财经法规和教育主管部门的相关规定,结合本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学校财务管理制度汇编》。本制度适用于全校各类经费的收支管理、预算编制、资产管理和财务监督等各项工作。
一、总则
1. 学校财务管理应坚持“依法理财、科学管理、公开透明、厉行节约”的原则。
2. 财务管理工作由学校财务部门统一负责,实行“统一领导、集中管理、分级负责”的管理模式。
3. 所有财务活动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财政政策,确保资金安全、合规、高效运行。
二、预算管理
1. 学校年度预算是学校开展教育教学、行政管理及基本建设等各项工作的基本依据。
2. 预算编制应遵循“量入为出、统筹兼顾、保证重点、注重效益”的原则。
3. 财务部门应在每年初组织各部门编制预算草案,并报校务会议审议批准后执行。
4. 年度预算一经批准,原则上不得随意调整,确需调整的须经校领导审批并备案。
三、收入管理
1. 学校收入主要包括财政拨款、学费收入、捐赠收入及其他合法收入。
2. 所有收入必须纳入学校财务统一核算,严禁私设“小金库”或账外账。
3. 收入入账应及时、准确,确保资金及时到位,避免滞留或挪用。
四、支出管理
1. 学校各项支出应严格按照预算安排执行,做到专款专用。
2. 支出审批实行分级负责制,一般支出由部门负责人审批,大额支出需经分管校领导签字。
3. 严格执行政府采购制度,凡符合政府采购目录的项目,必须按规定程序办理。
五、资产管理
1. 学校资产包括固定资产、流动资产和无形资产,应建立完善的资产管理制度。
2. 资产购置、使用、处置等环节应有明确的责任人和操作流程。
3. 定期进行资产清查,确保账实相符,防止资产流失。
六、财务监督与审计
1. 学校应建立健全内部财务监督机制,定期对财务工作进行检查。
2. 接受上级主管部门和审计机关的监督检查,如实提供相关资料。
3. 对违反财务制度的行为,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理,构成违法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七、附则
1. 本制度由学校财务部门负责解释。
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原有相关规定与本制度不一致的,以本制度为准。
通过本制度的实施,将进一步提升学校财务管理水平,增强资金使用的透明度和规范性,为学校的持续发展提供坚实的财务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