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效”改革,优化营商环境,推动政府职能转变,确保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得到充分发挥,同时更好地履行政府职责,山西省人民政府近日出台了《关于加强和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这一政策文件旨在通过建立健全科学高效的监管机制,提升监管效能,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意见》强调,要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监管工作,坚持权责法定、依法行政的原则,全面梳理各部门的监管职责,明确监管事项清单,做到“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同时,强化部门协同联动,打破信息孤岛,实现数据共享,构建跨部门、跨区域的综合监管体系,形成监管合力。
在具体措施上,《意见》提出了一系列创新性的监管手段。一是推广“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模式,即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并及时公开抽查结果,以此减少对企业正常经营活动的干扰,提高监管透明度。二是实施信用分级分类监管,根据市场主体的信用状况实施差异化监管策略,对诚信守法者给予更多便利,对失信违法者加大惩戒力度。三是引入第三方评估机制,通过购买服务等方式,委托专业机构参与监管过程,增强监管的专业性和权威性。
此外,《意见》还特别关注了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监管。针对食品药品安全、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等涉及公共安全和社会稳定的领域,要求建立更加严格的监管标准和更高效的应急响应机制。对于新兴业态和新型商业模式,则采取包容审慎的态度,在鼓励创新发展的同时,守住安全底线。
为保障各项措施落地见效,《意见》明确了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的责任分工,要求建立健全考核评价体系,将事中事后监管成效纳入绩效考核范围。同时,加强监管队伍建设,提升执法人员素质,确保队伍廉洁高效。
山西省人民政府希望通过上述举措,能够有效解决当前监管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激发各类市场主体活力,为全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保障。这不仅是对中央决策部署的具体落实,也是山西深化改革、扩大开放的重要实践。
总之,《关于加强和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实施意见》体现了山西省政府在新时代背景下对社会治理现代化的积极探索。它不仅关乎当前经济发展的大局,更关系到长远的社会稳定与和谐。我们相信,在全体干部群众的共同努力下,山西必将迎来更加美好的明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