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规范评标活动,提高评标质量,确保评标过程的公平、公正和透明,山西省制定并实施了《山西省评标专家和评标专家库管理办法》。该办法旨在加强对评标专家的管理,明确评标专家的权利与义务,以及评标专家库的建设和使用规范。
首先,办法明确了评标专家的资格条件。评标专家必须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熟悉相关法律法规,并在相关专业领域具有丰富的实践经验。此外,评标专家还需通过相关部门组织的专业培训和考核,以确保其具备独立、客观、公正地履行评标职责的能力。
其次,办法对评标专家的选聘和解聘进行了详细规定。评标专家库由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发展改革部门会同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共同组建,并实行统一管理和动态调整。评标专家的选聘采取个人申请或单位推荐的方式进行,经过严格审核后方可入库。对于违反职业道德或不胜任评标工作的专家,将被及时解聘。
再者,办法强调了评标活动的监督管理。各级行政监督部门负责对评标活动进行全过程监督,及时发现和纠正评标过程中的违法违规行为。同时,鼓励社会各界参与监督,形成政府监管和社会监督相结合的良好机制。
最后,办法还提出了加强信息化建设的要求。通过建立电子评标系统,实现评标活动的全程电子化,不仅提高了工作效率,也增强了评标过程的透明度和可追溯性。
综上所述,《山西省评标专家和评标专家库管理办法》为规范评标活动提供了有力保障,有助于营造更加公平、公正的市场环境,促进经济社会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