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四川省,为了进一步规范信访工作,提高处理群众诉求的效率与质量,保障社会和谐稳定,特制定了《四川省信访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该细则旨在明确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在信访工作中的责任,确保信访事项得到及时、妥善的解决。
首先,《实施细则》强调了属地管理与分级负责相结合的原则。这意味着,无论信访事件发生在哪个地区,都应由当地人民政府承担首要责任,并根据事件的具体情况采取相应的措施。同时,上级部门需对下级部门的工作进行监督指导,形成上下联动的工作机制。
其次,明确了各部门的具体职责。如公安机关负责维护信访秩序,确保信访场所的安全;司法行政部门则提供法律咨询和服务,帮助信访人依法表达诉求。此外,还特别指出,对于涉及多个部门的问题,应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共同研究解决方案,避免推诿扯皮现象的发生。
再者,《实施细则》还注重加强源头治理。通过建立健全矛盾排查化解机制,从基层入手预防和减少信访问题的发生。鼓励和支持社会组织参与信访服务,发挥其专业优势和社会影响力,促进问题的有效解决。
最后,《实施细则》提出了严格的考核奖惩办法。将信访工作纳入绩效评估体系,定期检查落实情况,对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而对履职不力造成严重后果的,则要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以此激励先进、鞭策后进,推动整体工作的提升。
总之,《四川省信访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是一部具有较强操作性和实效性的规章制度,它不仅为全省信访工作提供了明确的方向指引,也为构建更加公平正义的社会环境奠定了坚实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