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更好地管理教工宿舍,维护良好的居住环境,保障全体教职工的生活质量,特制定本办法。本办法适用于上海海关学院教工宿舍的使用和管理。
一、入住规定
1. 教工宿舍仅供本校在职教职工及其直系亲属使用,不得转租或借住给校外人员。
2. 入住人员需向学校后勤部门提交申请,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经审核批准后方可入住。
3. 每位教职工仅限申请一套教工宿舍,特殊情况需另行申请并获批准。
二、日常管理
1. 教工宿舍内的设施设备由学校统一配备,入住人员应妥善保管,如有损坏应及时报修。
2. 宿舍内禁止饲养宠物,保持室内整洁卫生,定期清理垃圾,避免滋生细菌。
3. 注意用电安全,严禁私拉电线、超负荷用电等行为,防止火灾事故的发生。
三、退房流程
1. 教职工调离学校时,需提前一个月通知后勤部门,并办理退房手续。
2. 退房时,后勤部门将对宿舍进行检查,确认无损坏且物品齐全后方可办理退房手续。
3. 对于故意损坏设施设备的行为,将根据实际情况要求赔偿损失。
四、其他事项
1. 学校有权根据实际情况调整教工宿舍的分配方案,教职工应予以配合。
2. 如发现违反本办法的行为,学校有权采取相应措施,包括但不限于警告、罚款直至取消住宿资格。
3.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最终解释权归上海海关学院所有。
以上就是《教工宿舍管理办法——上海海关学院》的具体内容,希望每位教职工都能遵守相关规定,共同营造一个和谐美好的居住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