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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自媒体联盟章程

2025-06-01 17:46: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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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自媒体联盟章程,在线等,求大佬翻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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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01 17:46:52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本联盟名称为“福建自媒体联盟”,以下简称“联盟”。

第二条 联盟是由福建省内从事自媒体相关工作的个人和组织自愿结成的非营利性社会组织。

第三条 联盟宗旨是团结福建省内自媒体从业者,促进成员间的交流与合作,提升福建自媒体的整体水平,推动福建文化、经济和社会的发展。

第四条 联盟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第二章 成员

第五条 凡在福建省内从事自媒体工作且认同本章程的个人或组织均可申请加入联盟。

第六条 成员享有以下权利:

(一)参加联盟组织的各项活动;

(二)获得联盟提供的信息服务;

(三)对联盟的工作提出建议和批评;

(四)优先享受联盟提供的其他服务。

第七条 成员需履行以下义务:

(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本章程;

(二)积极参加联盟组织的各项活动;

(三)维护联盟的声誉和合法权益;

(四)向联盟提供真实有效的信息。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八条 联盟设理事会作为最高决策机构,负责制定和修改章程、选举和罢免理事长等重大事项。

第九条 理事会由若干名理事组成,每届任期三年,可连选连任。

第十条 联盟设秘书处作为日常办事机构,负责处理联盟的日常工作事务。

第四章 活动与服务

第十一条 联盟定期举办各类培训、研讨会、交流会等活动,以提高成员的专业技能和综合素质。

第十二条 联盟通过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多种渠道发布行业资讯,为成员提供及时、准确的信息服务。

第十三条 鼓励和支持成员之间的项目合作,共同开发具有市场潜力的内容产品和服务。

第五章 经费管理

第十四条 联盟经费来源包括会员缴纳的会费、政府资助、社会捐赠以及其他合法收入。

第十五条 所有经费必须用于联盟规定的用途,并接受成员监督。

第十六条 联盟每年公布一次财务报告,确保资金使用的透明度和合理性。

第六章 附则

第十七条 本章程自发布之日起生效,解释权归联盟理事会所有。

第十八条 如需修改本章程,须经出席理事会会议的三分之二以上理事同意,并报相关部门备案后方可生效。

福建自媒体联盟

日期:2023年XX月XX日

以上内容旨在构建一个健康有序的自媒体联盟框架,促进福建省内自媒体行业的繁荣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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