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保障师生的饮食安全,提升学校食堂的食品安全管理水平,特制定本《学校食堂食品召回管理制度》。该制度旨在规范食品召回流程,确保在发现食品安全隐患时能够及时、有效地采取措施,避免对师生健康造成影响。
一、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学校食堂内所有采购、加工、销售的食品及食品相关产品。当食品存在质量缺陷或安全隐患时,应按照本制度执行召回程序。
二、食品召回原则
1. 预防为主:以预防为主导思想,在食品生产、流通和消费过程中,严格控制可能存在的风险点。
2. 快速响应:一旦发现食品存在质量问题或潜在危害,立即启动召回机制,并迅速通知相关人员。
3. 公开透明:对于需要召回的食品信息,应及时向全校师生公开,接受监督。
4. 责任追究:明确各方责任,对因管理不善导致问题发生的责任人进行追责。
三、召回流程
(一)发现问题
- 食堂工作人员需定期检查库存食品的状态,包括但不限于保质期、储存条件等;
- 接收来自师生关于食品异常反馈的信息;
- 收到外部供应商提供的关于某批次食品可能存在安全隐患的通知。
(二)评估与决策
- 成立专门的工作小组负责评估问题食品的危害程度;
- 根据评估结果决定是否实施召回行动;
- 制定详细的召回计划,包括召回对象、范围以及具体操作步骤。
(三)执行召回
- 通过广播、公告等形式告知全校师生关于召回的具体情况;
- 组织人员对问题食品进行全面清查并妥善处理;
- 对已售出但尚未食用的问题食品进行追踪调查,并提醒消费者停止使用。
(四)后续处理
- 分析事故原因,完善相关管理制度;
- 加强员工培训,提高全员食品安全意识;
- 定期开展自查自纠活动,防止类似事件再次发生。
四、监督管理
学校设立专门机构负责监督本制度的落实情况,并定期组织检查。任何违反本制度的行为都将受到严肃处理。
五、附则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最终解释权归学校后勤管理部门所有。
通过严格执行上述制度,我们希望能够为全校师生提供一个更加安全可靠的就餐环境,共同维护校园内的和谐稳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