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规范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证的管理,维护税收征管秩序,保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国家税务总局发布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证管理办法>的公告》(以下简称《办法》),即2018年第28号公告。
根据《办法》的规定,企业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必须依据合法有效的税前扣除凭证进行税前扣除。这不仅有助于企业准确核算成本费用,也有利于税务机关加强税源管理,提高税收征管效率。
《办法》明确了税前扣除凭证的概念和范围,强调了凭证的真实性、合法性、关联性原则。同时,《办法》对不同类型的支出项目所需提供的凭证进行了详细规定,并提出了相应的管理要求。
此外,《办法》还特别强调了企业在取得税前扣除凭证过程中的责任义务,包括但不限于妥善保管相关资料、及时获取合法凭证等。对于违反规定的纳税人,税务机关将依法予以处理。
该《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旨在通过制度化、规范化的方式,为企业提供更加明确的操作指引,同时也为税务机关提供了更为科学合理的执法依据。此举标志着我国在深化税收制度改革、优化营商环境方面迈出了重要一步。
总之,《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28号》是国家税务总局为进一步完善我国企业所得税管理制度而采取的一项重要举措。它不仅有利于促进企业健康发展,也为构建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奠定了坚实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