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优化我市教育资源配置,促进教育公平与质量提升,根据国家和湖北省关于普通高中招生工作的相关要求,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现就2018年全市普通高中招生计划下达如下:
一、总体目标
2018年普通高中招生工作以服务学生全面发展为导向,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确保招生过程规范透明,录取结果科学合理。同时,通过合理分配招生名额,推动城乡教育均衡发展,满足人民群众对优质教育资源的需求。
二、具体安排
(一)招生规模
2018年全市普通高中招生总人数为X人(具体数字省略),较上年有所增长。各校招生计划严格按照办学条件核定,确保教育教学质量不受影响。
(二)招生原则
1. 坚持按成绩择优录取,将学生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作为主要参考依据;
2. 适当向农村地区及薄弱学校倾斜,促进教育公平;
3. 鼓励和支持特色高中建设,为有特长的学生提供多样化发展路径。
三、保障措施
1. 加强政策宣传,通过多种渠道向家长和社会各界解读招生政策,增强透明度;
2. 完善监督机制,设立举报电话和举报邮箱,接受社会公众监督;
3. 提升服务质量,简化报名流程,优化考试组织工作,确保考生顺利参加考试。
四、其他事项
各地教育部门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切实履行职责,确保招生计划落实到位。同时,要加强与相关部门沟通协调,妥善处理可能出现的问题,共同维护良好的招生秩序。
特此通知。
天门市教育局
2018年X月X日
以上内容为通知全文,旨在明确指导思想、具体要求及后续执行步骤,力求实现我市普通高中教育的可持续发展。希望社会各界予以关注和支持,共同推动我市教育事业迈上新台阶!